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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关系

日期:2021-08-04 15:42:54作者:银澈阅读:10416

事实婚姻也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在目前这个社会上仍存在,客观上是指没有领结婚证却同居生活的夫妻,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呢?事实婚姻要如何解除关系?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按照《婚姻法》上的定义,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

 

事实婚姻认定的三个条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 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 双方自愿结婚;

  •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事实婚姻

 

二、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关系

1、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且当时达到结婚法定条件的,可以认为事实婚姻。否则,只能算非法同居。

 

2、非法同居的,法院会要求补办婚姻登记。如果不办婚姻登记的,而要求离婚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予以支持。

 

3、对于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适用婚姻法的一般准则。

 

我国自1994年2月1日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证,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以上就是事实婚姻认定的条件以及如何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的全部内容,希望每对夫妻都能结婚的时候领取结婚证,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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